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推动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桂国资发〔2021〕33号
各企业,各市国资委、中马钦州产业园国资办:
现将《关于推动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推动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科技
创新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以更大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创新动能,依靠科技创新塑造国有企业发展新优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柳工集团时提出的关于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思路,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建立创新平台库、创新企业库、创新项目库、创新产品目录库、创新人才库“五个库”为抓手,推动企业显著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建设创新型广西中的引领作用,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突出贡献。
二、积极争当创新驱动发展排头兵
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积极争当全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和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主力军。到2025年,以科技创新支撑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制造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初步形成,主要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初步显现,力争区直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部分重点工业企业达到4%以上,发明专利拥有量比2020年增长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层次领军人才数量翻一番。到2035年,企业整体创新水平进入全国省级国资系统科技创新前列,科技实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处于先进行列,成为全区重大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和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力量。
三、聚力攻坚科技创新主战场
坚持把产业领域特别是工业领域作为企业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形成产业链创新链“双链协同”发展格局。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实施“强基补链”专项行动,攻坚“卡脖子”技术,突破行业技术瓶颈,取得一批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培育形成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市场竞争优势。鼓励和支持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和要素,加快基础关键技术和重点产业工程化攻关,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布局未来产业,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依托产业链“链主”企业聚焦主业推进创新,整合上下游资源,促进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支持柳钢集团、柳工集团、玉柴集团、汽车集团、广投集团、北港集团等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医药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实施创新,大幅提升创新支撑发展能力。支持交投集团、北港集团、北投集团、机场集团、现代物流集团、旅发集团、国宏集团等聚焦交通基础设施、现代物流、文化旅游、节能环保等领域实施创新,延伸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支持农垦集团、林业集团、农投集团等聚焦食品产业、绿色家居、乡村振兴等领域实施创新,发展绿色高效生态农业。
四、全力打造一批重大创新平台
坚持把打造重大创新平台作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瞄准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突破行业领域技术瓶颈,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国家和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建自治区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平台。自治区国资委建立企业创新平台库,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定期向社会发布。将企业所属科研院所转型打造成为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已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企业,要巩固提升,争创更高等级的创新平台;已有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的企业,要持续发力,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尚未有创新平台的企业,要积极创建,力争2023年前每户企业至少拥有1个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到2025年,力争增加10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一批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五、奋力培育一批优质创新企业
实施科技强企专项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我区国有企业对标国内外一流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优质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创新转型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显著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推动“双百行动”企业和“科改示范行动”企业创新发展,把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打造成为科技领军型企业。积极参与自治区科技企业成长工程,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打造一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力争在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自治区国资委建立创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库,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形成一批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支持企业加强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研究院紧密合作,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各企业加强合作交流,组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搭建科技创新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企业需求和社会资源高效对接。
六、建立健全企业创新项目和产品库
鼓励和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实施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开发创新产品,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自治区国资委建立健全企业创新项目库,推动形成 “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工作机制,重点支持现代物流集团的数字化智能化物产云大数据平台项目,广投集团的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中国—东盟跨境金融创新示范区等项目,柳钢集团的“智慧钢铁”、洁净钢生产技术、高效轧制及热处理工艺等项目,农垦集团的绿色健康高端食品研发项目,北投集团的5G车路协同车联网多场景大规模验证与应用项目,北港集团的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自动化码头建设项目,交投集团的交通产业物联网平台项目,农投集团的糖业及食品类工业互联网标识节点项目,柳工集团的土方机械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汽车集团的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玉柴集团的新能源核心零部件及系统集成开发、高强度铝合金发动机连杆开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自治区国资委建立健全企业创新产品目录库,每年定期向全社会发布企业重大创新产品成果,鼓励企业积极运用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市场化服务平台开展科技成果技术转化,扩大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影响力。
七、培育壮大企业科技人才队伍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引进培育高水平科研人才和创新团队,落实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政策。扩大人才引进方式,利用好自治区各部门组织的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合作的引才项目及各类平台,引进高质量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管理人才。面向全球引进具有战略引领作用的顶尖人才,培养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和自治区级领军人才,建设一流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养数量多、素质高的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建设一流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发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建设一流的科技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实施创新团队品牌培育计划,打造领军型创新团队品牌。自治区国资委建立健全企业创新人才库,将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科技型企业管理人才等入库管理。力争到2025年实现企业“两院”院士零突破,涌现一批国家、自治区级科技人才,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品牌。
八、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开展行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推进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策划、实施和优化过程的数字化水平,打造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数字产品和服务。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在企业规模化集成应用,打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企业,实现作业现场全要素、全过程自动感知、实时分析和自适应优化决策。支持企业建设和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数字营销网络等。统筹推进“国资云”建设,构建从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到应用场景的全过程数字化,促进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快推动广西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开发应用,实现全流程、无障碍、穿透式的数字化国资监管。培育壮大数广集团、北投信创、柳钢东信等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推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成为全区数字经济发展的高地,打造自治区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力争到2025年数字经济成为国有企业的支柱产业。
九、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投入增长机制,力争国有企业年均研发投入增长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主动衔接《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创新型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支持企业以创新项目为主体争取产业引导基金、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等支持。自治区国有资本收益对企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予以支持。
十、强化科技创新考核激励
建立企业科技创新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对企业创新发展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开展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时,将企业研发费用全额视同利润加回,对核心技术攻关的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倍加回;对承担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取得突出成绩或实现重大突破的,在年度考核中给予额外加分奖励;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在国内国际行业标准制订中取得重大突破,在自主创新、品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专利授予量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任期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对企业在核心技术探索性试验中产生的失误、错误和损失,在考核中不作负面评价。推动工资总额分配向企业科技人员倾斜,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骨干人才薪酬可按市场化对标方式确定。支持企业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灵活开展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中长期激励。在科技成果转化新设公司时,核心骨干人员(企业负责人除外)需持有子企业股权的,可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十一、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大力弘扬科技人员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宽松、宽容、和谐的科技创新环境。积极开展企业创新创业奖励表彰活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选树一批创新人物、创新企业、创新团队典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创新氛围。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容错纠错有关规定,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大科技创新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力度,提升企业科技创新风险防控能力。
十二、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自治区国资委负责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制定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各企业要切实履行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主体责任,围绕主业选择创新方向,落实科技创新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从上到下,责任到人,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