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国资委  |   发布日期: 2022-06-17 16:55   


为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柳州市国资委于2022年6月17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柳国资〔2022〕7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如何认定房租减免的实施主体?

本次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是柳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子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市属国有企业”)。其中,市属集团公司参见柳州市国资委网站,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子企业可与各集团公司联系确认。

中央企业、自治区国有企业、城区(县)国有企业等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监管企业按照所属国资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执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不在《通知》规定的范围内。

二、哪些房屋纳入房租减免范围?

本次减免租金的房屋为实施主体自有或实际管理用于租赁的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和厂房等经营用房,不含住宅用房、土地。

三、如何认定房租减免的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最终承租实施主体经营性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通知》下发之前已解除租赁关系或之后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同一主体续签合同除外)、长期拖欠租金的、存在租金诉讼纠纷的,不享受本次租金减免。

小微企业的范围可参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或由承租方提供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定。

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进行认定。

四、减免期限如何确定?

对最终承租方减免3个月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剩余租赁时长少于3个月的,按合同实际剩余租赁时长给予减免。

五、何时能减免租金?

租金减免政策实施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至本年末。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在《通知》下发后即可向实施主体提交书面申请。租金减免工作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

六、减免方式有哪些?

租金减免方式包括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可直接免除相应租金。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应缴租金中扣减,应缴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方直接返还。具体减免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七、最终承租方如何办理房租减免?

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应当按照国有企业告知的内容,向受理部门提交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承租方、最终承租方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租减免。待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凭房租减免告知书、最终承租方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

八、办理流程是什么?

按照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报备流程进行办理,各环节具体办理方式、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根据集团公司实施方案确定。

九、转租国有企业房屋的怎么办?

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租金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租金减免政策。其中,转租方为国有单位的,减免与最终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全额租金,转租方负责减免租金溢价部分;转租方为非国有单位的,相关责任主体应与转租方协商,确保将其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十、免租金额如何确定?

免租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每月租金不一致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优惠租金等情形的,以实收年租金计算减免额,或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国有企业如何组织实施房租减免?

柳州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本次房租减免政策。

各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房租减免政策。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任务分工。二是制订实施方案,指导下属企业做好工作部署。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布租金减免政策、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三是履行备案程序。按时将实施方案和经汇总审定后的租金减免情况报市国资委备案。

各实施主体履行房租减免责任。各实施主体应当按照集团公司的实施方案,与各承租方联系,配合集团公司做好摸底工作。根据摸底情况,通过公告、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承租方,对于政策范围内承租方,要指导其按照流程申报办理房租减免手续,对于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十二、涉及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国有企业如何操作?

涉及其他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国有企业,控股股东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理解,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租金予以减免;涉及上市公司及金融企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十三、工作纪律是怎么规定的?

集团公司应加强内部管控和过程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租金减免管理,明确减免的范围、原则、标准、条件和审批决策程序,加强对承租方的信用信息审查,严格按程序规范审批操作,不得随意、无原则减免。对长期拖欠租金和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不得减免。对恶意欠租、逃废租金的承租户,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退、追收。严禁借机随意扩大租金减免范围、输送不当利益、暗箱操作等行为。对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资流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十四、支持措施有哪些?

集团公司因租金减免影响经营业绩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完成利润。集团公司对因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严重影响经营的子企业,应视实际情况予以扶持。

十五、其他未明确事项如何处理?

其他未尽事项,由各集团公司明确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十六、有问题在哪里咨询?

柳州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已设立咨询电话,专人负责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