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国资委文档组  |   发布日期: 2014-12-30 16:20   

2014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柳州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保证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和公众知情为切入点,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改行措施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柳州网(http://www.liu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号,邮编:5450001,电话:0772-2811665,电子信箱:lzsgzw@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委设立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3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有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委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快信息清理公开。按照由近及远、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市国资系统产生的政府信息,逐单位、逐类、逐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审核,确认能公开的,迅速通过政府网站和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布。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政务事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预审制、政务公开集体审核,政务公开内容报送备案制,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监督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委在执行好《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州市国资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国资委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州市国资委向柳州市档案馆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八项制度和《柳州市国资委新闻发布会制度(试行)》的基础上,下发了加强信息报送的通知等文件及信息网络安全有关制度,为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2014年,我委按照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柳州市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9号)精神,结合我委的实际工作,更新、完善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向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要求对各类信息再次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4年,我委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与柳州市迈联信息网络公司合作,推进柳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维护好本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相关内容及时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载体正常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到实处,我委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委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次,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制度规定和具体要求,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积极派员参加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和学习。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4年,我委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工作大局。及时公开我委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及时公开我委推进2014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重点公开企业改革、资产处置、国有经济运行统计数据、重大投融资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柳州市国资委对有关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审核,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96条。主要在中国柳州网站、市国资委部门网站、市国资委政务公开栏以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进行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4年,我委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4年,我委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

六、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委2014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创新;三是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八、下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一是进一步加快国资委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网络畅通,提高办事效能。二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的方便服务对象。

                 柳州市国资委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