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国资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国资委  |   发布日期: 2017-01-03 15:09   

  2016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柳州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保证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和公众知情为切入点,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号,邮编:5450001,电话:0772-2811665,电子信箱:lzsgzw@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委设立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3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委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快信息清理公开。按照由近及远、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市国资系统产生的政府信息,逐单位、逐类、逐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审核,确认能公开的,迅速通过政府网站和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布。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政务事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预审制、政务公开集体审核,政务公开内容报送备案制,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监督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州市国资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并下发了加强信息报送的通知等文件及信息网络安全有关制度,为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柳州市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的实际工作,更新、完善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向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要求对各类信息再次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2016年,我委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继续与柳州市迈联信息网络公司合作,推进柳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维护好本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相关内容及时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载体正常运行。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6年,我委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工作大局。及时公开我委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及时公开我委推进201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重点公开企业改革改革、资产处置、安全生产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委2016年度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事项。 

  (二)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国资监管信息,保证权力行使公开透明。2016年,我委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74条,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国资委子站公开信息46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等信息公开渠道报送规范性文件3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自治区及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并充实内容,整改后的门户网站已达到有关政策要求标准,并继续按照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其中动态内信息7日内发布更新、文件内信息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6年,我委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工作还不够。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一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力度。参照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定我委管企业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针对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地更新和完善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业务能力。

    附件:柳州市国资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国资委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