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国资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柳州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保证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和公众知情为切入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关要求编制。全文主要内容由1.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2.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6.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8.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lzgzw.liu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号,邮编:5450001,电话:0772-2811665,电子信箱:lzsgzw@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3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委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快信息清理公开。按照由近及远、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市国资系统产生的政府信息,逐单位、逐类、逐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审核,确认能公开的、应公开的,迅速通过政府网站和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布;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政务事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预审制、政务公开集体审核,政务公开内容报送备案制,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监督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州市国资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并下发加强信息报送的通知等文件及信息网络安全有关制度,为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柳州市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的实际工作,修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开指南,并通过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
(四)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2017年,我委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将门户网站接入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废止了旧网址启用了新网址lzgzw.liuzhou.gov.cn,改变了由外部运营商维护管理的现状,最大限度的提升了门户网站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并根据我委的职责,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整体改造,推进功能提升,对国有企业动态及人事任免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国资系统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公开;对监管企业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定期公开;对国资监管文件政策等内容,长期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载体正常运行。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7年,我委紧紧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公开我委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及时公开我委推进2017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重点公开国资国企改革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委2017年度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事项。
(二)通过政府网站、微信、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委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国资监管信息等政府信息,保证权力行使公开透明。2017年,我委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8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92份,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3份;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国资委子站公开信息212条,在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5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92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委继续按照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并按月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其中动态类信息7日内发布更新、文件类信息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7年,我委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工作,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柳州市国资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国资委
2018年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