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国资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柳州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保证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和公众知情为切入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关要求编制。全文主要内容由1.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2.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6.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8.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lzgzw.liu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号,邮编:5450001,电话:0772-2811665,电子信箱:lzsgzw@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3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委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快信息清理公开。按照由近及远、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市国资系统产生的政府信息,逐单位、逐类、逐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审核,确认能公开的、应公开的,迅速通过政府网站和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布;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政务事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预审制、政务公开集体审核,政务公开内容报送备案制,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监督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州市国资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柳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并下发加强信息报送的通知等文件及信息网络安全有关制度,为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柳州市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的实际工作,我委认真修编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并通过我委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18年,我委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持续做好我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国有企业动态及人事任免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国资系统工作动态等内容,做到及时公开;对监管企业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内容,做到定期公开;对国资监管文件政策等内容,做到长期公开。2018年全年我委网站运行正常。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8年,我委紧紧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公开我委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及时公开我委推进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重点公开国企国资改革、资产处置、安全生产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委2018年度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事项。
(二)通过政府网站、微信、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委通过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国资监管信息等政府信息,保证权力行使公开透明。2018年,我委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0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72份,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份;在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3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76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委持续按照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并按月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其中动态类信息7日内发布更新、文件类信息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我委2018年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1件。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工作流程处理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完成的申请件,按要求立卷归档。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我委2018年未收到属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委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进行备案保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受理工作机构为柳州市国资委办公室,接待场所为我委办公室,工作开展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对该申请进行收费,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诉讼1件,已审结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广。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规范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网站信息的一致性,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