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柳州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年版)》解读
来源:
柳州市国资委  |
发布日期:
2020-09-07 18:00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国有企业要加大授权放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2020年7月28日,市政府印发《柳州市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0〕28号),明确提出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等改革要求。制定《授权放权清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具体要求。
二、制定依据
《自治区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桂国资发〔2019〕29号)、《柳州市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0〕28号)等有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柳州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年版)》结合企业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改革发展实际,对市直属国有企业明确了18项授权放权事项。对直接向市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放权的事项,市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要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不允许再进行转授权放权;对其他授权放权事项,市直属国有企业要向经理层、所属企业同步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活力。
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的授权事项,由市国资委根据“一企一策”原则,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分别对试点企业单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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