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政策明白卡

来源: 柳州市国资委  |   发布日期: 2020-06-23 11:28   

  一、出台的意义

  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积极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出台的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7〕173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正文和附件《柳州市国资委精简的监管事项》两大部分。

  《方案》正文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三部分内容。总体要求明确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坚持准确定位、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搞活企业、坚持提高效能和坚持党的领导五项基本原则,加快实现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重点任务明确以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职责;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能;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加强监督,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精简监管事项和优化国有资产监督方式和手段等六项措施任务确保改革落到实处。组织实施明确柳州市国资委应全面梳理并优化职能,调整内设机构,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实现放管结合。

  在《方案》附件《柳州市国资委精简的监管事项》中,柳州市国资委严格按照出资关系界定监管范围,进一步减少企业内部事项的直接管理。按照“取消一批、下放一批、授权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精简国资监管事项23项,其中取消事项2项,下放事项11项,授权事项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