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国资系统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柳州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国资委现公开征集市国资系统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
(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造价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咨询机构等;
(三)相关行业组织;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二)熟悉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在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机关事业单位在相关行业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的人员。
2.国有企业相应岗位人员,且在投资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3.高校及科研机构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近3年从事相关领域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人员。
4.从事证券、投资、财务、法律、工程等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相应执业资格5年以上的中介机构评审专家。
5.其他类优秀人才。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享受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放宽到70周岁。
(四)本人愿意参加项目评估、评审等相关工作,并接受市国资委的监督管理。
三、专家类别
项目评审专家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工业产业、商贸服务、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文化旅游、数字经济、能源新能源、交通物流等)、建筑工程、财务管理、法律事务、投资金融等领域。本次征集每人最多可申报2个专业领域。
四、入库方式
(一)单位推荐。单位根据上述专家条件,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
(二)本人自荐。专家本人认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自荐申请进入项目评审专家库。
五、征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柳州市国资系统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盖章扫描版(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若无工作单位,应个人签字);
2.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已注册(登记)执业资格证书及与项目评估评审有关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方式
将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扫描成一份PDF文档,于2024年5月31日前(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其中,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需同步提供Word版、专家信息汇总表需同步提供Excel版。必要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三)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30日。
(四)资格审查
市国资委将对专家资料进行审核,按相关程序审定专家名单,并对外公开公布。
联系人:黄白钰;联系电话:2813812。
电子邮箱:lzgzgh@126.com。
附件:1.附件1.专家申请表.wps
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