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国资委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国资〔2023〕36号
各监管企业:
现将《柳州市国资委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柳州市国资委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主题教育为总抓手,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个个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宣贯活动。
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是再次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二是再次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此抓手,推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三是再次组织学习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以及再次组织学习市安委会制定的六十六条重点任务,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二)开展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基础上,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进学校”: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进家庭”: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进乡村”:动员帮扶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进社区”: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进企业”: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可在企业的楼宇电梯广告屏,公交车、水上公交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宾馆、酒店、文博场馆、公园、广场、市场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公布各主管部门关于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宣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交流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二是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等,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措施落实落地落细。三是各企业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五个一”活动,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开展一次行业岗位安全生产大讨论,上一堂安全警示教育课,播放收看一次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观看一场安全生产主题教育电影,提高事故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组织领导班子及安全生产部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开展一次行业岗位安全生产大讨论,上一堂安全警示教育课,播放收看一次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观看一场安全生产主题教育电影,提高事故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四是组织各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加市应急局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是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青年安全文艺创作比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一盔一带”保平安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三)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宣传活动。
各企业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承诺三监督”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安全承诺接受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在单位政务公开栏、网站、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践诺履职情况纳入工作报告接受监督)。围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企业要落实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企业要采取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本企业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整治事项。涉及动火作业的企业要积极参与“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开展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杜绝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受理和查处的办事程序,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上报查实重奖。要广泛深入宣传《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在本企业网站、新媒体平台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 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充分鼓励广大群众和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举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各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要突出高层建筑物、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燃气管道、建筑施工(含隧道、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粉尘防爆、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汛期和校园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科学施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紧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认真策划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并加强督促指导,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谋划,突出重点。各企业要认真策划,创新形式和载体,在保证活动开展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各级子企业,充分调动各级子公司开展活动的积极性,把“安全生产月”做深、做实、做细,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实效。
(四)强化考核,注重实效。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围绕本方案提出的“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制定精准管用有效的安全月活动方案,做到“四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各企业于5月31日前提交“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月”联络员反馈表,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措施、好的经验做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整改情况,存在问题等文字、图片、视频)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至市国资委综合监督科。
联系人及电话:覃杰,2801598。
电子邮箱:lzsgzw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