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说明
为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按程序进行,现将依申请公开流程作公开如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受理机关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完整,资料缺失的请申请人予以补充。
3.受理机关出具《登记回执》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的也适用该表)
4.受理机关能当场答复的当场做出答复;受理机关当场不能答复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申请的信息不明确的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5.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出具《政府信息延期答复通知书》。
6.受理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送达《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申请人签收。
7.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