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柳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实施细则》的解读

来源: 柳州市国资委  |   发布日期: 2018-05-14 10:25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要求,我委起草了《柳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推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要求,2017年7月31日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138号),相关工作随之推进。在推进工作过程中,由于中央、地方的政策未明确细化,工作进入瓶颈期。为此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关于做好2018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11号)文件,自治区政府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列入2017年、2018年政府绩效考核,我委按照上述文件,按自治区政府、市政府要求,为有效推进柳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按要求完成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规定的分离移交工作任务,出台了《柳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细则》(柳国资〔2018〕34号)。 

  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主要任务,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机构,工作内容、任务及时间安排,市属国企和中央、自治区下放企业申报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的有关要求,工作要求等八个部分。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实施细则》与柳政办〔2017〕138号主要区别是:一是对2018年的工作完成进度进行明确和细化;二是对供电、供水、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分类签订协议的内容、任务及时间安排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三是对市属国企和中央、自治区下放企业申报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四、《实施细则》的出台意义 

  《实施细则》作为《柳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配套文件,对于《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关于做好2018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11号)等中央相关规定,我委进行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对移交接收的工作内容、要求、任务及时间安排进行规定。确保柳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按时完成。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